邓敏贞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是通过为合作银行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逾期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来降低银行放贷风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具有正外部性与准公共物品属性,应由政府或政府与市场合作设立。自2015年国家以中央财政资金开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先后出台了配套规范性文件,但从已出台的诸多法律文本来看,存在风险分担不明确、责任与追偿机制不明晰等问题。未来可采取“省+市”联动立法方式,由省人大或政府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形式,明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基本流程,市级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细则。就具体运作而言,应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基金的运行水平,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完善责任分摊与追偿机制,加强对基金的管理与风险防控,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激励效应,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