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首页 当期目录

2021年, 第23卷, 第5期 
刊出日期:2021-09-15
  

  • 全选
    |
    人工智能专题研究
  • 李良成, 李雨青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1-13.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1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中必须遵循政治正义的价值导向,包括技术正义、治理正义与伦理正义,达到“善智”。若人工智能背离正确价值导向,将在治理场景中引发三重风险:技术风险,包括算法“黑箱”隐忧和安全漏洞;治理风险,包括决策困境与监督困境;伦理风险,包括算法歧视、隐私侵犯和信任危机。针对人工智能的不同属性风险构建了由基础层面和社会法律层面构成的风险规避路径模型。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构建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算法治理规避技术风险;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研判机制、优化政府治理流程规避治理风险;通过建立坚实可信的数据平台、设置开发应用红线、完善救济渠道规避伦理风险。通过最大限度降低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风险,促进政府的“善治”。
  • 经济与管理前沿探索
  • 刘志超, 邹晓莹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14-24.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2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直播网红营销是网络自媒体时代一种新兴的营销手段。基于刺激-反应理论(S-O-R)模型和精细加工可能性模型,以不同类型的新产品特性为切入点,结合不同的在线购物情境,通过对457名被试进行情境实验,检验网红直播带货和购物平台推荐两种在线购物情境对消费者新产品采纳的影响及其中介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新产品类型和在线购物情境对消费者新产品采纳的交互作用显著。具体而言,网红直播带货情境正向影响消费者对持续创新型产品的采纳意愿;购物平台推荐情境正向影响消费者对完全创新性产品的采纳意愿。其中,感知价值起到中介作用。网红直播带货情境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对持续创新型产品的感知价值,购物平台推荐情境则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对完全创新型产品的感知价值。研究结论对新产品传播策略理论进行了有益补充,对新产品采纳营销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 李敏, 方芳, 关翩翩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25-34.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3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外部环境动态变化已是常态,内部员工的职业态度和行为决策也在改变,企业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功能柔性以适应内外环境变化,促进员工积极表现、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44家企业662名员工的匹配数据,分析在动态环境中企业人力资源功能柔性如何通过员工组织支持感对员工任务绩效和职业承诺产生跨层次作用。研究发现:人力资源功能柔性对员工任务绩效和职业承诺具有跨层次的正向促进作用;组织支持感在其中均起中介作用;环境动态性负向调节人力资源功能柔性与组织支持感的关系,同时也负向调节通过组织支持感对任务绩效和职业承诺的中介作用。
  • 潘婉彬, 洪国俊, 陶利斌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35-46.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4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随着2018年新的股票回购政策落地,市场上出现了股票回购的热潮。已有研究探讨了股票回购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但是鲜有学者将企业声誉引入股票回购公告的价值效应研究。以2011年1月—2019年6月我国公开市场股票回购事件为样本,将企业声誉分为大小和好坏两个维度,研究了企业声誉是否会影响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实证结果表明,声誉越大的企业,回购公告价值效应越好;声誉越好的企业,回购公告价值效应越差;声誉较大的企业在实际回购过程中会利用自己的声誉优势,倾向于回购数量更少的股票。此外,在回购公告中明确说明回购目的是提升股价的企业,会得到市场更积极的反应。
  • 李锋, 朱彦霖, 袁士超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47-58.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5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已有实证研究表明,网络用户的信息传播偏好呈现U形特征,即网络中节点度特别高或特别低的用户相较于那些接近平均度的用户更倾向于传播信息。基于经典的口碑扩散SIR模型,模拟在小世界特征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平台用户U形的信息传播偏好对口碑扩散效果的影响。通过仿真分析,明确了用户群体在信息传播中的U形偏好对口碑信息的扩散范围起到负面影响。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当所有平台用户的口碑传播意愿普遍较强或较弱时,用户的U形信息传播偏好对口碑扩散的影响被削弱,甚至可以被简化忽略处理。
  • 法学
  • 李原, 朱国平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59-68.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6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作为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多重价值蕴含,其内在逻辑应是国家追诉与诉讼民主平衡下的控辩双方互附条件妥协。现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特别是实体从宽实现机制未能较好地体现上述理念建构,存在平等性与对等性不足、置换性与契约性未彰、制衡性与救济性缺失等问题,制度供给相对于司法实践需求不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需要运用边际效用原理、公平博弈原理、契约规制原理等进行制度扩容,逐步实现控辩协商关系明晰化、控辩协商对价确定化、控辩对向规制对等化、控辩协议审查中立化。制度扩容的具体要求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协商条款的适用效力和适用程序,突出控方主导地位;制度扩容的保障包括强化真实意思表示保障,突出控方处分诉权保障,建立特殊防范救济保障以及完善程序转化衔接保障。
  • 张俊发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69-77.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7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人格性与财产性特点使其既需要保护,也需要共享流通。在保护方面,个人数据应进行权利的静态配置,并将权利配置给个人数据主体而非数据平台。静态配置的方式可以以行为作为核心体系构建权利保护体系。在共享流通方面,权利的动态配置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方式,其主要是数据平台企业与个人数据主体所签订的隐私政策。隐私政策在实现共享数据方面有着灵活性,也应受到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立法者需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数据保护法》以构建相关制度,同时完善隐私政策规则,最终实现个人数据保护与共享流通的协调。
  • 法学·民法典专题研究
  • 刘清生, 陈伟斌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78-88.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8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前,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两种界分标准“事件性质”“履行障碍程度”缺乏学理意义和可操作性。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应以功能差异为基础进行界分。不可抗力消灭了合同原给付关系并阻却次给付义务的产生;情势变更规则的第一次效力赋予当事人中止履行抗辩权及调整原给付关系的请求权,第二次效力则消灭合同原给付关系并产生特殊的补偿请求权。因此,在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件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时,应根据当事人主张来界分适用;而如若双方当事人对适用何种规则存在争议,则应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合同直接目的不能实现时应当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合同间接目的不能实现时应适用情势变更规则。由此,可形成一套界分适用的判断流程,以解决疫情等情形中两种规则适用混乱问题。
  • 谭佐财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89-97.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09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相较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势变更制度在体系构造上既有守成也有创新,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和进一步研究空间。不可抗力制度与情势变更制度可以实现功能互补;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时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制度,而应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在因履行费用过高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能在法定解除权、司法解除权与情势变更制度之间形成竞合;第三人原因能否引起情势变更制度需以情势变更制度的内部构造和体系构造进行审查。情势变更制度不直接发生免责效果,其与违约责任的承担分属两个阶段。情势变更制度中的再协商程序是倡导性规范,可以通过调解制度融入我国司法裁判。
  • 公共管理
  • 王瑞华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108-117.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11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当前,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养老机构不愿接纳、空巢留守问题突出、家庭成员缺乏精力,农村失能老人的增能照护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具体表现为:生活照护场景中家庭成员缺乏情感关怀能力;主体素质场景中服务人员缺乏专业技术能力;外围环境场景中多元力量缺乏协同配合能力;经济资本场景中缺乏资金支持能力;机制优化场景中缺乏专项政策保障能力。增能视角下,改善农村失能老人增能照护的新路径包括:通过个体健康增能,提升服务对象的摆脱困境能力;通过工作主体增能,提升照护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社会环境增能,提升不同部门的协同配合能力;通过资产建设增能,提升困难家庭的经济支撑能力;通过机制体制增能,提升农村地区的政策保障能力。
  • 王向阳, 邢韵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 23(5): 118-128. https://doi.org/10.19366/j.cnki.1009-055X.2021.05.012
    摘要 ( ) PDF全文 ( ) HTML   可视化   收藏
    当前,如何有效激活利用我国传统农区闲置宅基地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议题。引入新制度供给理论,基于预期成本、预期收益、改革风险和问题匹配度的多案例比较分析表明:以安徽金寨为典型代表的行政调控型治理模式,改革预期收益较高,却并不能解决传统农区绝大多数村庄的宅基地利用粗放低效问题。以湖北宜城为典型代表的产权再造型治理模式,因传统农区土地市场发育有限,加之居住社会保障属性短时间内无法替代且难以剥离,这一模式同样不能解决传统农区绝大多数村庄中的一般性宅基地闲置问题。以江西余江为典型代表的自主治理型治理模式,改革预期成本较低,但预期收益很高,同时改革风险极低且可控,在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宅基地利用粗放低效问题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并最终转化为广大农村居民生活获得感和幸福感。余江模式适用于当前传统农区绝大多数村庄一般情况。